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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点符号表
标点符号 正 确 错 误
句 号  (圆圈,占一个字位置)  . (圆点,占半个字位置)
逗 号  ,(占一个字位置)   , (占半个字位置)
引 号 “ ”(前后各占一个字位置) " "(前后各占半个字位置)
书名号 正常》〈单书名号 <<错误>>  <错单书名号>
省略号 …… (Shift+6) ......  。。。  ~~~
不得使用 ~~~~~ 之类的非中文标点     标点不得成串使用,如?? !!!

标点符号设置

  这里以智能ABC拼音输入法为例,说明输入法的设置。
  打开输入法后,会呈现如下三种状态。

        

  图一是半角英文标点状态;图二是半角中文标点状态;图三是全角中文标点状态。
  不能使用图一的状态,这种情况下输入的是英文标点,如:,;.?!"" (占半个字位置)。 规范的中文标点应是:,;。?!“ ”(占一个字位置);
  可以使用图二的状态,这种情况下输入的是中文标点,但数字、字母、空格是占半个字位置的。如123 ABC。 正文中的数字、字母建议使用半角;
  建议使用图三的状态,这种情况下输入的是中文标点,但数字、字母、空格是占一个字位置的。如123 ABC。正文中的空格建议使用全角。
  切换方法:用鼠标在半月上点一下,变成圆月,从半角状态切换到全角状态;再点一下,又恢复到半角状态。用鼠标在标点上点一下,从英文标点状态切换到中文标点状态,再点一下,又恢复到英文标点状态。